目标:确保7月11日前完成整改
为加快营造一个整治、有序的市容环境,进一步巩固创建活动成果,婺城区决定从6月25日起在全区开展公共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市区马路市场、夜市摊点占道经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六乱”、犬类家禽、沿街立面、“门前三包”等五大专项公共秩序整治,确保在7月11日前整改达标,使公共场所秩序竟然、市容整洁美观。
马路市场、夜市摊点等占道经营的整治,将采取暂时保留规范或取缔两种办法,其余占道经营,凡未经审批的,原则上都应予以取缔,对于一些确需保留的修补类、水果摊等便民摊点,及时报批,加强管理,餐饮类占道摊点一律不再予以审批。主要责任分工由婺城行政执法分局制定整治方案,区政府牵头,各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市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六乱”整治,将以社区(村)为单位,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并与居(村)民签订创卫责任书,先动员村(居)民自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二环以内整改到位,无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等现象。使城中村、城郊接合部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现象得到彻底整治。
犬类等违规饲养家禽整治,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以社区(村)为单位,做好整治的宣传、排摸工作,重点抓好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动员村(居)民合法合规饲养,区行政执法分局负责辖区无证犬、无主犬的捕杀以及市区一环线以内的家禽处置执法等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理犬类管理中的治安事件;区工商分局负责对从事犬类养殖、销售、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等涉犬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配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及养殖场。确保市区无流浪犬,市区一环线以内无养鸡、鸭、鹅、猪等家禽现象。
沿街立面整治以沿街店牌店招、灯箱广告规范整治以及迁移落地空调外机为主要内容,由区行政执法分局负责;更新或修复破损的环卫设施,建筑工地围墙护栏修补,由市建设局牵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区裸露设施设备的创卫整改,由各产权单位负责。确保市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围墙护栏完整美观,市区车辆停放有序,环卫设施、裸露设施等完整、卫生、美观。
强化“门前三包”管理,以区创卫办、市行政执法分局的名义统一制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主要干道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由区行政执法分局负责落实,小街小巷各店家业主“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由各街道社区负责落实。达到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沿街店家“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00%,强化“门前三包”的共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