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一条死狗 惹上一场纠纷
日前,罗店镇罗店村村民方某给婺城公安分局罗店派出所送来一面写有“人民公仆、热心为民”的锦旗,事情还得从去年3月份说起。
2008年3月24日18时许,罗店镇前庄头村民董某的儿子被一只无主的狗咬伤鼻子,董某将狗打死后拨“110”报警,罗店派出所民警在现场看到一只已经死去的狗,董某称就是这只狗咬伤其儿子。因无人认领这只狗,于是民警吩咐董某将狗妥善保存,以便追查狗的主人。后董某的弟弟将该狗扔在罗店汽车停靠站的公路上,自己守候在旁边(认为只要谁来捡这条狗,这就是谁家的狗),而在车站附近修摩托车的方某路过,看到死狗后就去捡拾,董某的弟弟上去阻拦,并称该狗是自己的,双方由此引发了纠纷。
为了查清事实,民警对方某周围的邻居进行了调查走访,其邻居都反映方某家不养狗,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民警又在方某家及其摩托车修理处仔细查找狗盆等物品,未发现有养狗的痕迹,最后排除了死狗方某所养的可能,确定是方某因为贪吃捡来的。此事后来也就平息了。
今年11月底,董某与其父酒后又到方某家,认为无法找到狗的主人,方某存在一定的责任,并且要方某赔偿。方某见事情发展到这样,找到民警寻求帮助,民警耐心地做好他的工作,认为虽然该狗不是他家的,但是方某在此事上确实存在一定的责任,并且建议他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去关心看望董某的儿子,以化解双方的矛盾。方某根据民警的建议,去看望了董某的儿子,董某家人也谅解了方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