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办案能手” 争创“青年突击手”
“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月人均结案数为12件;执行局月人均结案数为12件;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人员年结案数不少于12件;各庭长月结案数为所在庭人均结案数的70%。”这是婺城区人民法院为调动法院干警工作积极性最新出台的《岗位目标质量效率量化考核办法》的部分内容。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婺城区法院积极开展了争当“办案能手”、争创“青年突击手”等各项激励措施,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开局后,婺城法院党组一班人工作不松劲,在全院干警努力下,1至3月份,婺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又开好了头,办案总数累计达到2456件,同比结案上升30.1%,未结案下降38.6%。
同时,婺城法院积极修订《岗位目标质量效率量化考核办法》,经过严格党组讨论,全院征求意见,近日终于出台。新《办法》对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保障和司法政务等环节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考核、明确了指标和奖惩制度。新的《考核办法》将任务到庭、责任到人,并与个人和集体的评优评先相挂钩,每月对各庭的办案进度、质效数据进行通报、排名,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各部门考评排名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新《办法》规定,考评指标10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达100分的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且由部门负责人向全院干警大会书面报告,报告列入该部门负责人的个人业绩档案;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且得分末位的部门,取消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下届中层干部竞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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