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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项检查

2010-04-29 10:00:2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苏兵红

  4月22至23日,区监察局会同区农林、财政和审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岭上、塔石、莘畈、罗店、沙畈等5个乡镇,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等方式,检查了各乡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情况。

  据了解,2008至2009年,我区400713亩省级公益林共获损失性补助资金总计1043.57万余元;28532亩市级公益林共获补助资金22.82万余元。同时,各乡镇也按时发放护林员补助费用,提高了护林人员的积极性,全区公益林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去年被评为“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区)”。

  从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乡镇、村都重视这项工作,能按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地发放资金,发放程序基本规范,检查中没有发现截留、挪用、私分专项资金的情况。检查中,也发现少数村会计支出凭据存在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一些原始单据上没有注明事由和单位报销专用章,还有个别村对区财政拨入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未建账,没有及时将账目进行公示。检查还发现,个别村存在资金报账不及时,资金结存在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同时,一些单位还将各项资金捆绑使用,未设立单独科目,进行专账明细核算,不能反映项目专项支出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日前专门研究出台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实施。确保补偿资金规范操作、公开及时、账目清晰;同时,检查组要求各有关乡镇要进一步规范合同,切实提高护林员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区公益林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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