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婺城法院获悉,在婺城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立案大厅调解中心,一起标的高达870多万的货款纠纷案得以成功调解。这是婺城法院所执结的单件标数额最大的货款纠纷案。
据介绍,此案的当事双方为金华市华能煤炭有限公司和金华市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多年来,两家公司一直有煤炭业务往来。2010年4月30日,两公司进行对账时发现,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已经积欠华能煤炭有限公司煤炭款824.11万元。为此,双方口头约定了付款期限,逾期未支付的,将加收利息。可是,在近期华能煤炭有限公司急需周转资金的情况下,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仍迟迟未付煤炭款。情急之下,华能煤炭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分析了双方的情况后,建议调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之后,在法院法官的努力下,该案达成调解协议: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8日前分8期支付华能煤炭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824.11万元,利息50万元,共计人民币874.11万元。
调解成功后,华能煤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振义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他说,在华能煤炭有限公司急需资金周转的时刻,能够拿回870多万的货款无疑是雪中送炭。为此,郑振义感谢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的积极配合,更感激婺城法院人民调解室对他的积极帮助。
据悉,这起货款纠纷是婺城区法院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单件标的数额最大的案件。此外,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又是金华市的纳税大户,所以能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可以维护两家企业良好的合作关系,避免宏华织物整理有限公司的信誉损失,同时也能及时解决华能煤炭有限公司的资金难题,确保该企业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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