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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创业扶持政策又有新突破

2010-07-28 09:49:2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吕薇薇 通讯员 陈平飞

  覆盖面更广 扶持力度更大

  为扩大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婺城区扶持创业政策又有新的突破。

  政策覆盖面更广。以往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而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0】56号)文件,从2010年1月1日起,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范围将扩大到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和随军家属及其他城乡劳动者。

  政策扶持力度更大。第一,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对国家有条件限制的行业,有关部门可根据行业特点,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对公司性服务型企业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对其他类型服务型企业注册资金以投资者申请为准。第二、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先前的1至5万提高到2至8万,贷款对象扩大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城镇复退军人。第三,创业培训力度加大,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复退军人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补助,补助标准为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不高于1200元,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复退军人不高于1000元,其他经失业登记或失业确认的城乡劳动者不高于500元。第四,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其中,高校毕业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经市科技局认定,可进入科技园孵化创业,并在创业用房、科技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高校毕业生创办家庭农场、养殖场或建立农业产业化基地的,经农业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给予2000至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延长贴息贷款期限2年,并由所在乡镇政府优先解决用地。高校毕业生创办其他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年租金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加大对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扶持,农村劳动者首次创业且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元的创业补助,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50%的社会保险补助,其中,创办家庭农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或农家乐饭店,固定资产投资在3万元以上,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8人以上,且生产经营满一年的,经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按规模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1000至3000元的创业补助。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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