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看病更实惠
——2011年婺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婺城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于昨天出台。新政策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将有何提高呢?“与2010年相比,今年全区新农合的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补偿比例和受益面等方面将有大幅提高,参合农民将得到更多实惠。”对此,婺城区“新农合”办公室主任邵一忠就新的补偿方案进行了解读。
人均筹资额由200元增加到380元
2011年婺城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10年的200元/人提高到2011年的380元/人。相应的,其中各级财政补助由14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农民自筹部分由60元/人提高到100元/人。
记者发现,与2010年的新农合政策相比,明年人均筹资增幅较高,但财政资助的增幅明显高于个人自负增幅。2010年,农民参合自筹比例为30%,明年则下降为26%。据了解,这一筹资标准在全省属中上水平,而个人自筹比例属全市最低,在全省也算低的。
邵一忠告诉记者,人均筹资额的提高,意味着基金规模壮大,保障水平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这为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及住院封顶线打好了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农民的互助共济意识,促进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另外,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其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乡镇(街道)和区财政各负担50%。
2011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其整户参合的前提下,于出生后一个月内,可凭户口本到区合作医疗办办理参加合作医疗,年筹资额380元全额自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新农合医疗报销待遇。
门诊优惠额度加大
对许多农民来说,自己每年多拿出多少钱参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参保后就诊报销比例提高了多少。记者了解到,随着明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大幅提高,“参合”对象将享受到更高的医疗补偿。其中乡镇街道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次按门诊可按费用的30%报销,箬阳、沙畈、塔石、莘畈等山区卫生院按35%报销。
“表面上看,明年的门诊报销比例和今年相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但由于明年我区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医疗费用将会下降30%以上。届时,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邵一忠说。
住院封顶线提高2万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作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点实事、惠民实事来抓,住院报销封顶线逐年提高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2011年度个人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累计最高限额成人为10万元,其中18岁以下参合对象最高限额为12万,都较2010年提高了2万元。另外,为鼓励参合人员连续参加新农合,政策规定,对连续三年以上参保者,住院费用报销封顶线提高1万元,较2010年翻了一番。目前大部分农民连续参保,因此实际住院报销封顶线可以达到11万元。同时,对中断一年参保者,封顶线降低2000元;对连续中断二年参保者,封顶线降低5000元;对连续中断三年参保者封顶线降低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明年住院报销的起付线将作调整,在报销方式上采取一段式补偿,取消原来的分段补偿。即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后,直接乘以报销比例给予补偿。如一位“参合”农民在乡镇级区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1万元的住院费用,扣除200元的起付线,他将获得7350元的补偿,比现在多补偿近2000元。
同时,市区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都达到了60%。
儿童两类特殊疾病报销比例高达90%
明年的合作医疗政策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对14周岁以下儿童两类特殊疾病的补偿——如果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只要在定点医院就诊,新农合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总费用实际报销70%,另外民政医疗救助报20%,合计报销比例可达90%。
据了解,这两类特殊疾病具体可分为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以及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6个病种。凡14周岁以下患有试点病种、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卡和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例,向区合作医疗办提出救治申请,区合作医疗办对其身份及病情审核后,出具转诊审批意见,定向提交到试点病种定点医院,由试点病种定点医院安排住院治疗,市内试点病种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即时报销,市外试点病种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到区合作医疗办报销。
“根据去年的政策,这两类共6个病种只是按普通疾病进行合作医疗政策报销的,也就是说,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顶多报销65%,但是明年起,这类患儿在定点医院治疗,总费用可报销70%。在享受新农合补偿后,患儿还可以通过民政医疗救助报销20%的医药费。目前,这两类6个病种在儿童中的发病率相对较高,有了这一政策,患儿家庭只需承担10%的医药费,这对患儿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补偿!”邵一忠表示。
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人均筹资额的提高,基金规模壮大后,如何保障基金安全,使惠农政策真正服务于民,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
邵一忠说,区合作医疗办作为新农合的经办机构,与各卫生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积极推行“费用总量控制、次均住院费用限额,平均处方限额、处方药量控制”等费用控制措施。同时,协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市里也出台了监管办法。办法明文规定,2011年年度总费用增长控制在30%以内、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零增长控制,探索并逐步实行“总额预付、按人口付费、单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目录外自费医药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15%,确因疾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进行自费项目检查的,要实现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使用,让全区参合农民享受最优惠的医疗服务和报销待遇。
据了解,2011年的“新农合”有望进一步提高婺城区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增加农民抵御大病的风险能力,更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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