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碧水映出生态家园
——婺城区环保工作十年回顾
从2001到2010,十年间,婺城的天更蓝了,水更清了,地更绿了,空气更清新了,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了,人与自然更和谐了,这是婺城市民的共识。
不要污染的GDP!这不仅是婺城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区的目标,也是婺城人民对于蓝天碧水的深情拥抱。
推进治污减排优化经济发展
近年来,婺城区坚持以经济增长带动环保,以环保优化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融合。
日前,一外地企业主计划在琅琊镇花坞村投资兴办一水晶加工厂,因水晶加工对环境污染严重,该项目未能通过婺城环保部门的审批,被“一票否决”。据统计,10年间,婺城环保部门受理的审批项目中,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而被否定的建设项目达132项。
为了从源头控制污染,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婺城环保部门进一步落实环保优先审批“一票否决”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暂时发展。”在婺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婺城环保分局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环评审批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从2005年开始,除国家、省、市环保部门要求严格控制审批的行业外,婺城区就对塑粉、喷塑、锻造、塑料粒子、橡胶炼油等行业实行禁批;对在乡镇(街道)工业小区内建设“十五小”、“新五小”、属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能力等项目、严格控制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进入小区的、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并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如无法补办的,予以关停;对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应限期申请环保验收,逾期将责令停产。
电镀、化工、造纸、印染、锻造、琉璃瓦等重污染行业为婺城区的主要污染源,婺城环保部门以此为重点,连续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迄今为止,环保部门对全区电镀、化工、造纸、印染、锻造、琉璃瓦等企业共下达限期治理43家,已完成了41家企业的限期治理验收,关闭未通过限期治理验收企业2家;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多家企业实施关闭或建议注销工商执照;全面完成了18家省、市控以上高污染、高能耗、高耗水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累计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7家;完成16家企业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截止2009年,化学需氧量比2005年(1440吨)下降15.14%;二氧化硫比2005年(5115吨)下降17.14%,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并提前完成“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阶段目标。
强化执法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在推进治污减排的同时,婺城区也丝毫不放松对污染企业的日常监管。环保部门采用日常检查、专项监察、突击抽查、“飞行监测”环保执法行动等形式,加强污染企业污染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固体废物污染处置和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每年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6次;坚决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以及规模小、污染染严重的企业,2004年来共取缔企业45家;加强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执法力度,分别关停了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化工企业(项目)6家,并进行关停后督查,各类固废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置;对辖区内43家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监管,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制度、措施、转移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
企业环境行为如何,婺城环保部门对全区企业的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进行评价考核。企业的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5个等级,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进行标示。根据规定,婺城区对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监管类别分为优良、一般、差类3等,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要求和激励机制或限制性措施。其中绿色和蓝色定级为优良类企业,将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和其他提供资金补助的示范项目,在企业上市环保核查、环境科技项目立项时,享受有关程序减免和优惠政策,优先推荐各类先进评比活动,同时,绿色企业还将作为评选“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必备条件。目前,全区1家企业初评为绿色,11家企业初评为蓝色,2家企业初评为黄色,其结果通过区政府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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