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监管规定,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充分发挥集中教育的感召力与感染力,日前,长山乡司法所组织1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
集中教育会上,金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郑欣然简要介绍了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要求矫正对象在生活中要注重理性、沟通、诚信、宽容、关爱等方面的认识,增强社会、家庭责任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朱根宝对矫正对象如何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交流沟通,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学习和生活中有什么困难。
长山乡分管司法书记李洪忠通报了今年来各矫正对象的矫正表现,对参加集中教育的全体矫正对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强化在刑意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服从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二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严格请、销假制度。三是要认清形势,摆正自身位置,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摒弃不良行为和恶习,重新做人。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在矫正期间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接受矫正教育,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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