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昨日,记者从婺城区水务局了解到,为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目前,婺城区正在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通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绩效考评,建立农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到位、制度健全、水质达标、水费收缴的长效管理机制。
婺城区作为一个农业大区,区属农业人口为564个行政村32.3万人。为切实解决全区农村饮水安全,从2004年开始,我区开展了“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了527个行政村饮用水工程改造建设,30.2万人喝上了清洁卫生的放心水。在做好工程建设的同时,我区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管理、监督队伍,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建得起、长受益”,保障工程可持续运行。
为了落实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我区将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今年,婺城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婺城区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及行业主管,同时还出台了《婺城区农村饮用水绩效考评办法》,对全区范围内有农民饮用水工程的行政村进行长效管理绩效考评。区政府设立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经费,每年从区财政资金中安排120万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管理机构日常经费、管护人员培训、信息系统维护升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以及对长效管理达标村的以奖代补等。
婺城区农村饮用水绩效考评办法分两种形式,对于山区分散式行政村,主要从饮水安全、管理责任、水源保护、水质达标、水质消毒仪器管护和蓄滤池清洁保护、供水管网保护、水费收缴这7个方面来考评。对于水厂供水管网延伸行政村,主要从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供水管网保护、水费收缴这4个方面来进行考评。考评总分100分,考评分80分以上的按政策全额补助,79—70分的按可补助额的80%补助,69—60分的按可补助额的50%补助,60分以下的不予以补助。针对各行政村人口规模的不同,考核办法中制定了详细的补助标准,其补助额度范围为800 ~3400元以上不等。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未实行水费收缴制度的行政村采用一票否决制,不予补助。通过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的实施,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可持续运行,保障农村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经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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