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三个突出的特点:鲜明性、导向性、包容性。鲜明性是指我们倡导的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核心价值体系前面加“社会主义”这四个字,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这是带有定性意义的四个字,也就是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根本不同于其他社会制度所存在或倡导的那些价值体系的。
导向性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引领社会思潮的重要作用。社会意识形态本身就是多元的,这既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也是今后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一个趋势。我们党的文献用“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加以表达。因此,在意识形态多样化和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虽然不可能替代所有的意识形态,但是完全可以起引领和导向作用。
包容性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内涵决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包括四个层次、五个方面的丰富内容。最高层次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基础层次就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从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的层次性、广泛性来看,它的包容性是很强的。所以,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过程中要注意,引领不等于代替,导向不等于包办,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包容性。正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的,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资料来源:2011年11月总第345期《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