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区物价局、区卫生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我区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情况、医疗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
据悉,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是今年“纠风工作”推出的六大阳光工程之一,该工程的实施,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用药管理体系、增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提升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有着重要意义。婺城区卫生局于2012年3月印发了《婺城区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下发之日起执行。
从本次检查结果来看,各单位均成立了“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领导小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等组织,建立健全各类相关管理制度,依托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开展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全处方点评、药品临床采购使用管理、均次费用控制、规范临床药事服务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一定实效。各单位按照要求严格实行医疗收费项目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门诊发票、处方上医疗收费项目、药品价格详细、明晰,住院患者实行每日清单制,出院患者有详细清单,农村医保实时结报,医疗收费行为整体上规范、透明。但也存在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政策未严格落实,缺乏药品使用监管软件,不能起到实施监控和即时整改的目的等不足。今后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医保单位的沟通尽快实行一般诊疗费,尽早开发使用药品使用监管软件,实行用药监控和即时整改。
检查组还结合区一院等级复评、洋埠卫生院创建基层满意站所、省级文明单位等工作对各医院的行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标语、便民措施、形象提升等方面做了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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