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西吴花卉苗木展示展销中心有限公司顺利在婺城工商分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300万元为婺城区罗店镇西吴村经济合作社以林权作价出资,这是婺城区首个以林权作价出资成功登记的公司。
据悉,今年5月1日,我省出台并施行《浙江省林权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人依法将除国有林地、林木以外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为出资,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该《办法》,林农手中的林权可以像现金或不动产一样作价投资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婺城工商分局提醒广大投资人,林权出资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和林地用途,出资到公司后只能用于生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和农民的林地承包权益。同时林权出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有合法有效的林权证,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可以流转并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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