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莫言到衢州,周新华以小说家和新闻记者的双重身份陪同他在龙游石窟盘桓数日,为解龙游石窟千年之谜,莫言写到:“古代,有一个金毛小耗子成了精,变成一个美丽的姑娘。许多小伙子爱上她,为她争斗。姑娘为了平息战争,就对他们说:我喜欢在地下阴凉的洞里生活,你们谁能挖出一个最美丽、最高大的洞窟,我就和他在洞里结婚。于是,战争平息了,许多小伙子开始挖洞,互相比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到了后来,人们已经忘记了挖洞的目的,只知道挖洞是为了继承祖先的遗愿。于是就出现了这千古奇迹。所有伟大的工程,都源于爱情。”周新华为这个故事着迷,随手迅速备抄了一份,莫言凑过来看见了,也在纸上随手添写了一句:
日前,以中篇小说《民国六年风调雨顺》(被公认为民国题材的收官之作)驰名文坛的小说家周新华做客金华,在金华二中开了一堂“地域文化与小说实践”的讲座。周新华自道有“N”个身份,记者编辑制片人,诗人编剧小说家,可谓“江湖历练丰富”。道完“我是谁”,则听他道来“我不是谁”,周新华说:“我不是老师,因为普通话不够标准;我不是文史专家,因为所备文史资料不够严谨;我不是记录式的写作者,因为我的写作以想象见长;我不是来卖书的,因为我只是个小说写作者;当然我更不是来做旅游推介的,只是拿来主义,略作绍介。”
“我不想失去根的意识”
周新华对金华有特殊的感情,因为他到高中毕业的每一个假期都是生活在汤溪,他有汤溪情结,曾经的汤溪火车站和一旁的金华县土特产仓库承载了他所有的儿童之梦。“在我的心目中,那里就是整个天下,那里是我对世界上所有大城市的最初印象。”周新华说,他的人生最初的收藏也是从汤溪开始的,各类连环画、各类古籍、《儿童文学》、铜制的民俗用品等等,“废品仓库的书堆是我的金山,银山则是我生活的中学校园的图书馆。这让我比同龄人更早了解了这个纵向的世界和横向的世界,这个山一样的臭臭的书堆,是我文学之梦开始的地方。”他曾以此为题材写过一篇小说《小小汤溪县》,“小小汤溪县,三爿豆腐店;城里打屁股,城外都听见”,可惜年深日久,这篇小说的初稿早已不见踪影。
每次出门去,周新华总要跟地方友人告一声“我出门去了”,到金华来,他却没有出门的感觉。他说:“金华和衢州就是一个聚宝盆里的两颗明珠。”历史上两地互相隶属,譬如太末县(衢州)、东阳郡(金华),民间更有“铜金华、铁衢州”的说法,自然是说这两座城市固若金汤,不易攻陷。至于汤溪,直是被他认作“金华与衢州的子女”,更何况衢州府龙游县把他们的母亲山———龙丘山(即九峰山)也判给了金华,建国以来的金华地区,便是合两家为一家,两地真可谓是亲如兄弟了。这也是他为什么关注地域文化的关键所在,“作为小说家,我像文史专家一样热爱地域文化。一旦我们把自己和文化、地域自我割裂起来,一辈子都找不到根的感觉。”他说,“我不想失去根的意识。”
“时不我予”是他作品最好的注脚‘
周新华虽然以中篇小说见长,但是写起长篇小说来也丝毫不落俗套,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黑白令》,说尽信安城三大家族的起落,直击文天祥的《为或人赋》之“悠悠成败百年中,笑看柯山局未终”。《人民文学》副主编邱华栋在为《黑白令》所写的序中说到,“周新华敢于对历史动真格。为了让题材更独特,更吸引人,他巧妙地把一件史实拉了进来:他揭示了号称中国第一家族的历史真相。一般来说,国人都以为,曲阜孔庙里的孔氏后人是孔夫子唯一的嫡系大宗,但史实是,靖康之难后,孔氏的嫡系大宗在孔氏大家长、衍圣公的带领下,跟随宋廷南渡,并被皇帝‘赐家于衢’,一呆就是几百年。先后传了六代公爵后,改朝换代了,新的统治者、元朝政府命令衍圣公带着爵位重新回山东曲阜,结果被衍圣公拒绝。衍圣公把爵位让给了曲阜的族弟,自己留在江南,从此,天下孔氏分为南北二宗。在许多汉族知识分子眼里,从未与异族合作过的南宗则更为正统。”在《浙江文坛2010卷》,《黑白令》也成了“奉献给2010年浙江文坛的一个惊喜”。
在他的近作《丁氏大村》中,周新华更是棋高一着,起因在于为了宣传《金瓶梅》原作者的故乡,当地政府在全国范围寻找合适的作家,最后花落他手。故事则是以南方情怀叙述北方风情,可谓风味独具。周新华说:“丁氏大村提供的资料少得可怜,远远不如网上的。现实中的大村更是平淡无奇。”在这个小说里,除了一些极少量的硬资料以外,几乎全是虚构的。更不简单的还在于,《丁氏大村》里虚构的“龙马令”和藏马山宝藏,几乎令许多读者信以为真,丁氏子孙更是视之为“写就了丁家人的生存密码”,凭借一部小说,周新华几乎再造了丁氏的一段家族秘史。
但对周新华来说,能够作为他的代表作或许仍然只有《民国六年风调雨顺》,甚至诸多评论家声称,他之后的多部作品在艺术水准上都没有超过此篇,尽管他在上世纪90年代初创作的《新天国》已开穿越玄幻的先河,远早于黄易诸人。“时不我予”便成了周新华诸多开风气之作的最好注脚。《民国六年风调雨顺》以其独一无二的编年史贯穿始末,每年一个灾难,行文简洁到了极致,大有后来的极简主义风格,又以地域和史实为根据,接了地气,使人信以为真,更兼当时先锋小说(如今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得以正名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即是)盛行,在这部中篇小说中,周新华不仅写了人的命运,也写了一个村庄的秘史。间接反映“衢州教案”这件事,及其民国三年旱灾、四年水灾、五年雪灾、六年冰灾、七年地震一些史实。所不同的是,这些史实是经过异化的,所以造就了怪异的编年史,因此这个小说受到评论界的长期关注。时隔多年,这篇小说还成为衢州地区唯一被《浙江文学史》(王嘉良编,习近平总序,赵洪祝序)论及的作品。
“在泥土里挖掘、接地气的写作”
经营文字数十年,周新华自有他的路数。他以一系列“喜欢……”的句式总结了自己创造小说时的窍门。他说:“我喜欢把故事放在有标志性事件的历史背景中写作;喜欢魔幻现实主义写作;喜欢阻隔式的写作;喜欢想象,风格多变,打一枪换个地方;喜欢常用字,不喜欢用成语;喜欢地域文化、民俗,但用词还是喜欢标准汉语;喜欢反常的描述。喜欢反着写,笑着哭,哭着笑。”在他的小说中,他很少用叹号,因为文字本身就富含感情,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才用叹号助力。他也很少用双引号,相反,还故意把感情淡化着写。他的小说分段不勤快,段落之间如同“从一块陆地跳往一块陆地”,而不是时兴“从一块甲板跳往一块甲板”,所以他的小说多有厚重感,注重精神的力量。
在创作《丁氏大村》时,他在北方古镇逗留了四五天,并没有什么异事发生,这世界正常得没法再正常下去了。一夜溜街时,在昏黄的路灯下,忽觉有谁拉了他一下,只见地上一根锈铁丝勾住了他的裤管,让他念及莫言的那只金花小耗子,不免兴起了模仿莫言的腔调接续一个关于金花小耗子的结尾:“周新华本要睡下了,却听到窗外有人叫唤,声音细细如同鼠语。他觉得有故事了,披衣、穿鞋、开门、下楼,一步步踱到街上,并且寻找。突然,他觉得有谁拉了他一下,就着昏黄的路灯光,他看到一只耗子,一只金毛小耗子咬住他的裤管,拼命往前拽。周新华有些明白了,他跟着它,他跟着她,往镇子外奔去。他看见一片亮,子夜的太阳高高挂着,太阳之下,麦浪滚滚,一粒粒麦子突然成熟了,一个接一个跳了下来,落到了泥土里。麦子们一接到地气,变成了一排排金灿灿的文字。周新华突然醒悟,这些年他寻找的金毛耗子,就是芬芳的泥土、泥土的芬芳,就是在这泥土里挖掘、接地气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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