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婺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菲菲,副主任许光明、朱志龙、诸晓东、王国平、邱开祥、王喜军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健,区政协副主席楼存根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郑松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要求调整婺城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主要指标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七条规定,会议经过审查,同意并决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要求调整婺城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主要指标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婺城区财政局局长傅得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婺城区2012年预算执行和建议调整2012年财政收支非税收支预算等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七条规定,会议经过审查,同意并决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关于要求调整2012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
会议通报了关于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审查通过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提出了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以及大会日程草案,审议通过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和邀请人员名单。会议还讨论通过关于表彰2012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并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报告)、计划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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