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出台《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前,婺城区委、区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区首次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是全区上下深入实施“商旅兴区”战略的政策保障,将对我区旅游产业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意见》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一核三区多点”的旅游空间布局,以国家级双龙风景名胜区为龙头,以省级仙源湖旅游度假区、九峰山风景区为重点,以山水生态观光、古婺文化体验、乡村民俗休闲为特色,努力打造“华东著名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加快建设浙江省旅游强区。总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区接待游客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实现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以上。
今后几年婺城旅游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完善提升三大景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产业整体品质。《意见》具体从旅游景区创建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培育、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旅游环境保护、行业管理、节庆举办、市场宣传拓展等方面展开阐述,其中双龙风景区和九峰山风景区分别提出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目标。
《意见》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用地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项目开发,鼓励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扶持旅游企业上等级、上规模,鼓励开展有效营销、加强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形成合力兴旅工作机制等8条加快发展旅游业的保障措施,全方面多角度为婺城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意见》界定了享受奖励补助政策的企业并明确了享受奖励补助政策的申报程序,强化旅游企业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依法纳税、社会保险、生产安全、产品质量、慈善事业等方面的责任意识。同时,《意见》指出,婺城新城区、金西开发区、双龙风景区、仙源湖旅游度假区及所在乡镇的旅游项目、创建奖励(补助)分别由各园区相关机构负责审核并兑现奖励(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