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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化老年服务体系

2013-04-11 09:29:1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李志友

  当前,我区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格局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如何建立既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又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难题。

  随着我区人口结构的变化,出现了大量的“421”家庭,即一对夫妇赡养4位老人,家庭养老负担日渐加剧。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病有所医”,成为当前摆在政府、社会和家庭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另外,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和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我区老龄化呈现“未富先老”和“空巢独居”的特点,这给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带来了巨大压力,对我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文化进步等造成了一系列影响,也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来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机构薄弱,机制不够健全。养老服务涉及面广、相关部门较多,可目前养老服务工作还是存在各自为政,部门分割,难以形成合力的客观情况,主要工作难题还是压在民政部门,因人手和经费有限,民政局也将这块工作分解到社救、老龄和移民三个职能科室兼管。由于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区、乡镇(街道)缺少强有力的养老服务领导力量和专门机构,加上没有专职管理人员,兼管人员又少,造成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基础工作未能理顺,各级组织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基础设施不足,经费保障困难。一是居家养老服务经费不足。目前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仅靠福彩金支撑,没有地方财政支持,约束了覆盖面的扩大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的严重不足,已影响到进一步开展建设及更好地运作和巩固。二是养老机构建设规模偏小。目前全区现有养老机构主要还是维持“五保”老人和“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按省里规定3%的老年人进入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推算,我区现有福利机构虽有区福利中心在建设,但总体规模、功能品位、服务保障等还远远未能达到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全市虽有28家,但我区尚且空白,主要是因投入大,回报迟缓,而且由于区级财政困难,虽有相关鼓励、扶持、优惠政策,但存在兑现相对困难、滞后等问题,民间资本不能有效投资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上,所以我区的养老机构建设尚任重而道远。

  (三)场所规划陷缺,养老用房短缺。在当前工作中,在城市小区和新农村建设中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往往滞后,没有前瞻性,对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建设往往会去考虑,但面对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不重视,导致用于为老服务的场所、基础设施严重不足。首先,我区的城市社区大多在老城区,特别许多建设年代较早的老社区,公益用房十分紧张,不能满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需求。由于社区经费困难问题,个别社区还存在着将原本可用于公益用房的场所进行商业出租的现象。其次,许多新建的小区,因开发商利益驱动,可用于为老服务公益用房的场所基本没有预留,只有物管用房,就算有房屋多余,也不肯用于为老服务,往往用以商业出租。如柳湖花园等小区。第三,在城乡整体用地规划中基本没有给养老机构建设预留土地,不能应对未来社会化养老的压力。如有个别村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时,因没有足够的建房用地,只好违法占用“农保地”,结果就导致违法或无法实施。

  针对当前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设计规划。按省、市、区《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市一级均已成立了社会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议我区也尽快建立区社会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并按“有机构、有职责、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的要求尽早设置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也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养老服务中心(站),以加强对养老服务的领导和管理。需充分认识到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养老服务工作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定要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没有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的居民区就不是好居民区的观念。市、区有关部门要联合制定和出台政策,在审批房地产开发、旧城区改造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合理安排,给养老服务留足空间,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满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需求。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工作开展。《意见》要求高,工作量大,任务时间紧,仅靠上级部门的专项资金难以实现,因此应加大区财政投入,以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按《意见》要求加强敬老院、福利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公寓建设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特别是要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经费的投入,同时要积极鼓励民间创办养老机构;二是将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和运行经费列入正常的年度财政预算,建议每个项目补助建设经费10万元,每年每个照料中心补助运行经费4万元,运行经费今后视情逐步有所增加;三是增强困难老人基本生活保障,提高救助标准。

  (三)加快体系建设,创新养老模式。一是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整合民政、残联、劳动、卫生及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依托区域养老机构、社区服务、医疗卫生、老年活动等服务设施,增加服务功能,千万不要各自为政———各搞各的,加大建设乡镇、村(社区)运作和服务支持平台,逐步形成覆盖全区、可满足基本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二是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尚未建有敬老院的乡镇、街道原则上都要建设1所以上以护理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要向社会开放,转变单一运作方式,鼓励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模式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运营模式,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同时,积极为有需求的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三是引导开展“社会化养老”事业。出台和贯彻用地、税费优惠减免、资金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四是积极探索成规模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向“全日制”小型养老机构的升级改造,以满足老人就近养老的需求。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爱老氛围。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板报、宣传画等各种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宣传社会养老服务,逐步转变城乡居民传统的养老观念,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的敬老、爱老美德,扩大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婺城区民政局局长)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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