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先易后难、梯度推进、全面转化”的发展思路,婺城财政紧紧围绕区“富村五年计划”,制定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相关涉农资金,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区农村“两富”现代化建设。
婺城区财政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2013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专项扶持、考核奖励等形式,扶持省定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按照农村“三资”管理,强化监督管理,专款专用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开展依法确权登记的集体农业地使用权、房产质押等贷款的有效途径,积极安排信贷贴息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优先提供金融服务,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我区薄弱村自我造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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