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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警方打掉“碰瓷”犯罪团伙

2013-09-11 09:18:5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陈扬 吴晓敏

  “左右夹击”碰瓷 7人被捕

  轿车与自行车左右夹击,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借机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6月至8月这两个多月时间里,一个流窜在金华各地,以碰瓷为手段先后十余次敲诈勒索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的犯罪团伙,近日,经过婺城警方不断追踪调查,这个团伙终于被成功打掉。

  他们分工明确 得手后分赃

  8月13日上午,伍某骑自行车与另一同犯何某窜至白龙桥镇滨江小区前,由伍某故意骑自行车与骑电动三轮车的受害人方某发生碰撞刮擦,然后以事先自残骨折为由,向方某索要医药费3500元。

  被敲诈的并不只这辆车。今年六月以来,各地接连发生数起类似案件。9月1日,婺城公安分局将嫌疑人何某等7人陆续抓获。

  这个团伙分工明确,据嫌疑人交代,他们通常由“老板”负责买车,“司机”与“谈判”驾驶一辆小车,“自残”则骑一辆自行车。

  他们通常寻找无牌照电动三轮车或摩托车,发现目标后进行左右夹击,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向货车司机敲诈勒索。

  “选择无牌照的车是因为我们报警的话他们还要接受罚款,损失更大,他们通常都会和我们私了,比较容易得手。发现目标后,我们会驾车跟在他的左右两侧,坐在车上的会一直按喇叭,他只能往左边避让,这时候左边的骑自行车的人就会借势摔倒。”何某说。

  发生事故后,车上负责“谈判”的就会下车并提出去医院拍片的要求,由于事先负责“自残”的都会把自己的无名指或者小拇指提前用榔头敲碎,所以拍片结果都是骨折。这时候,“谈判”便要求受害人赔偿医药费。

  “碰瓷”团伙不光分工明确,分赃也按一定比例,赔偿金额最多的有5000元,得手后,“自残”拿20%,“谈判”拿15%。剩下的65%刨去租车,吃饭,住店等费用,由“老板”和“司机”平分。

  一起麻醉抢劫 牵扯一桩碰瓷大案

  由于分赃不均,何某的同伙来到金华,并把何某灌醉后抢走了他身上的金戒指及手机。何某报案后,婺城公安分局迅速出动抓获了抢劫的两名嫌疑人,可在输入何某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此人正是上网追逃的逃犯。

  9月1日18时许,白龙桥派出所在婺城区西关大桥头出租车管理站抓获涉嫌碰瓷敲诈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均贵州籍,16-19岁不等)。

  经审查,上述三人交代了9月1日10时许,何某等人在市区文荣医院前,由杨某某故意骑自行车与骑电动三轮车的司机发生碰撞刮擦,以事先自残的右手无名指骨折为由敲诈三轮车的司机,何某、孟某等人则将三轮车司机围住并威胁,迫于压力,三轮车司机支付何某等人民币526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杨某某、孟某等人已被婺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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