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绷紧交通“安全弦” 文明驾驶电动车

2013-09-30 09:35:0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见习记者 周江徽

  每天,金华市本级大约有20万辆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大街小巷中,金华又是电动车生产大市,每年产量超100万辆。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普及,超员现象普遍,管理部门力不能及,存在法不责众的现象,即便是受到处罚,违法成本也很低,根本起不到惩戒的作用。据了解,在交警部门的统计中,在前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抽样调查中,非机动车守法率排名最后,低于80%的治堵省定量化考核标准。处警事故当中,有55%左右的事故都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去年我市有111人在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中丧生,其中有78人是电动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违法主要表现在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针对诸多不良现象,近日,金华市交警部门开展了新一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市区主要道路巡查,提醒广大驾驶人“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但在近日的街面整治和宣传中,有不少电动车驾驶人对非法载人的界定标准表示不理解。记者在金华市区走访发现,电动自行车超载现象十分普遍。“不大清楚的,载一个人应该不会有问题。”昨天,记者在市区双龙北街一路口询问市民,对于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他们大都不知情。

  交警部门表示,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四类较为普遍的电动车违法行为: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第一阶段,警方印制了10万张温馨提醒车贴,后续还会加印。此外,交警部门还在市区八一南街和李渔路交叉口设置了人性化的提示牌,即在逆行方向设置了“请勿逆向行驶”的标志牌。这样的道路提示牌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接下来,市交警部门还将通过张贴横幅、进社区活动、报刊亭广告、大屏幕广告等手段作进一步的宣传。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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