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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洁河道、美丽家园”活动的倡议

2014-01-20 09:11:2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为深入贯彻全市“五水共治”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2014年灭黑臭”目标,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婺城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洁河道、美丽家园”专项行动。婺城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办、团区委、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全区人民人人行动起来,全力投入“五水共治”工作中去,为“清洁河道、美丽家园”尽一份力量。

  本次专项行动以婺城区域内集镇、村庄以及沿江、沿河(溪)、沿湖(塘)、交通沿线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全面整治。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驻金单位(部队)、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都要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要全面清理城乡垃圾,重点清理河道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要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清理打捞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清除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清洁河道、美丽家园”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尽快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并抓好落实。尤其是对垃圾较多、污染较重的河流要开展一次全面清洁工作。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城乡及河道清洁工作顺利推进。要认真落实“河长制”、“路长制”要求,对列入清理计划的河道,分段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实行“五公开”,公布责任单位、河(段)长姓名、基本情况、整改目标和时间、监督电话等,各级政府网络要把“五公开”的信息实行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同时要加强对“清洁河道·美丽家园”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以义务劳动形式投入到专项行动中,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与村(居)民全面参与机制,营造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的浓厚氛围。

  婺城区委宣传部 婺城区委农办

  共青团婺城区委 婺城区住建部

  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婺城区水务局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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