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3年,婺城区水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防汛防旱、工程建设、水环境整治、水利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婺城水利工作也先后荣获2012年度全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考核优秀单位,2013年度全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先进单位,浙江省第十九届水利“大禹杯”铜奖。
防指办:抗旱防汛行动为民解忧
2013年1~11月份我区降雨总体偏少,全区累计平均降雨量1207毫米,比常年同期(1568毫米)偏少两成。梅雨期平均降雨量仅为179毫米,比常年平均值253.5毫米偏少三成。旱情突出,呈现出温度高及持续时间长的特点,特别是8月份的持续高温,加剧了旱情发展。
针对旱情,区防指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通知办》,要求各乡镇按照预案要求加强抗旱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加强水资源管理,科学调度,合理制订水库(山塘)放水计划,保障抗旱灌溉用水;加强节水抗旱宣传,增强防旱抗旱意识。8月6日,区防指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要求有关乡镇按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全力做好防旱抗旱各项工作。同时,通过组织抗旱工作组指导协调抗旱服务工作,开展跨区域引水灌溉,制订中型水库放水计划,协调灌溉用水,大大降低了干旱造成的损失。
与此同时,防指办还组织汛前防汛大检查,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落实抢险组织和队伍。全区共储备的防汛物资有专用麻袋20000条、土工膜2000平方米、救生衣120件、冲锋舟5艘、铁锹200把、便携式工作灯6盏、3千瓦发电机1台、尼龙绳15公斤等。成立了区级抢险队伍共70人,各乡镇建立了13支以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计1445人。
河道管理所:河道长效管理改善水环境
2013年,河道建设管理站以“独流入海”工程建设与“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婺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改善我区水环境。
为了切实保护婺城区流域水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婺城区政府出台了《婺城区水环境长效保洁实施方案》,要求到2013年底,全区省、市、县三级河道及其支流共349公里保洁覆盖率达到100%,2015年底,全区实现境内河道保洁全覆盖;逐年推进全区范围内水库洁水养鱼。
为了达到水环境长效保洁的目标,婺城区开展了桐溪流域沿岸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整治工作,流域内水库实施洁水渔业并开展河道保洁工作。10月底婺城区水务局会同新狮街道对通元溪、回溪进行全面系统的清淤整治,同期对白沙溪白龙桥镇玉山堰至临江大桥下游段进行了清理,对河中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对河床淤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共清除建筑垃圾3000余立方米。同时对白沙溪沿岸的枯树、破坏的建筑物进行了生态修复。通过行动,我区境内流域的水环境得到了初步的改善。
此外,婺城区还实施乡镇流域“河长”制,对我区主要河道(金华江婺城段、白沙溪、梅溪、厚大溪、莘畈溪、长湖、梓溪、桐溪、通园溪、回溪、寿溪、石坑溪)实行流域“河长制”管理,由市、区领导担任小流域河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执行河长,履行职责,将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纳入婺城区生态区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
水政科:营造良好的人水和谐环境
2013年,水政科坚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力求做到管理加强、服务提升、文明执法、忠于职守,积极开展水法规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保、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格执法,较好地完成了工作计划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加强水法宣传。充分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契机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制作户外固定大型宣传画6块,悬挂张贴各种标语宣传画700余条(幅),发放各种宣传品宣传资料3500余份,出动水法宣传视频车在辖区各乡镇街道巡回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走访辖区乡镇街道和取用水大户,宣传法规政策和发送宣传品。
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按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牢牢把握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更加注重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并结合实际,不断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取水计量收费等制度,今年共征收水资源费88.5万元。同时,开展了莘畈水库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完成45家养殖场5000多头肉猪,300多头母猪搬迁和猪圈拆除工作,完成沙金兰水源涵养区内4家采砂场关停拆除工作。
严格水政执法,加强水土保持、涉河涉堤审批管理。全区组织开展水政执法巡查412次,处理水事违法案件6起,接群众举报并及时处置水利事项34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9.28万元。2013年完成20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完成涉河涉堤建设审批1个。
渔政站:加强渔业生产指导
2013年,渔政站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按照区、局总体工作目标狠抓了行政审批规范化和管理工作,通过集中清理水利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项目效率,形成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管理机制。
在渔政管理工作中,继续坚持“以法兴渔,强化管理,公正严明,服务渔业”的指导方针,加强渔业的宣传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区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了1个国家级水产种苗、1个省级水产种苗、1个省级渔业精品园、4个省级现代渔业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已申请待验收的省级渔业项目还有3个,全年6个省级、4个市级项目共争取到省补资金168万元,市补资金48万元。并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15批次。
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以打击电、毒等非法捕捞和河道违法采砂为重点,对各类非法捕捞和违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参加各类执法87次,254人次,其中节假日30人次,配合水政执法36人次,累计查处电鱼16宗,水质污染5宗,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行政处罚等处理。并配合市渔政管理处进行的秋季打电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渔政执法车11辆次、参加人员45人次、检查渔船8艘、查处电鱼案6宗、拆解电鱼工具一批。
同时,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在衢江、金华江、莘畈水库等公共水域放流鲤鱼、鲢鱼、草鱼等鱼类苗种200多万尾,有效补充江河渔业资源量,水域生态景观得到改善。
小水电管理所:筑牢水电安全防线
2013年,小水电管理所结合我区水电工作实际,以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水电站技改为主线,结合专项水电安全生产检查等,多筹并举,着力做好各项水电服务管理工作,促进了我区水利水电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增强水电站安全运行能力。对全区42座水电站全部进行检查,其中会同供电、安监部门到现场检查8次,检查发现隐患22处,隐患整改率达100%。省水电中心也对郑宅电站进行专项检查。
加强行业管理能力建设,明确了全区所有小水电站的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并在今日婺城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加强水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管理,抓好水电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教育,开展消防讲座和演练32场次,举办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培训40场次等。落实水电站技改和新建项目。落实莘畈一级电站电气改造项目,争取省级资金14万元,目前正在设备安装中。积极申报2013-2015年中央增效扩容改造项目1处。加强对石柱头电站的建设管理,该电站建设投资3500万元,装机容量4×800KW,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为1150万度。对新开工的双溪口电站,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工程建设监理、质监,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此外,在水电工作中,小水电管理所不断创新,积极推广新技术,莘畈二级电站已装设前池拦污栅自动捞垃圾设备,目前准备在乌引白沙驿电站等处着手推广。
农村饮用水管理科: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013年,农村饮用水管理科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理,加强对分散式农村饮水的安全管理和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的考评制度,使管理措施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方面,基本完成里梅、长山乡石门、琴坛、天姆山等行政村饮水安全工程共4个中央项目验收资料的整理,目前天姆山饮水安全工程正在审计,其余三个项目施工单位正在进行完善,待验收资料完善后,送审计部门审计后组织验收;通过努力使我区13个项目列入市级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计划,工程总投资650.2万元,13个项目目前已完成10个,其余3个项目正在实施。
在农村饮用水管理方面,落实了饮水安全保障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年提高6.6%以上,现状水质合格率稳中有升;完善饮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依法依规对全区20处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具体包括横垅、九龙、龙潭、车坞、黄波兰、老虎头、金垅、山坑坞、三口殿、三樟垅、油塘、新塘、大房垅、58号等1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白沙溪琅琊集镇段、白龙桥古方段、高田塍、后金段治理工程及浙中粮油交易中心河道改造等5处河道堤防工程以及石柱头电站工程。
计划建设科:落实山塘水库安全责任
2013年,计划建设科积极参与防汛与抗旱工作。汛前,科室有关人员积极参与局里统一部署的全区水利工程防汛复查工作,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参与制定相应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对有关乡镇及水管单位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做好抽查和督促工作;对全区66座水库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并逐库填写安全检查表;夏季旱情期间,科室人员还积极赴各乡镇基层一线帮助和指导农田灌溉用水工作。
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市级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为抓好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科室多次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每个项目进行分析,找原因,抓落实,工程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平时,科室人员经常赴工地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和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加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落实以政府监管责任为主的水库、山塘安全监管体系,并健全完善水库管理单位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每座水库、山塘都落实一名乡镇班子成员及驻村干部作为水库安全监管领导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落实一名村干部为管理责任人,落实一名专职巡查员,对上述责任人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并由区防汛指书面告知到各个责任人,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与有关乡镇镇(乡)长签订安全度汛责任书。统一发放了小型水库、山塘的2013年度巡查记录本,并督促有关乡镇及水管单位与管理人员签定巡查管理协议,加强了对水库和山塘等水利工程的检查工作,不定期到各乡镇对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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