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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责任制 推进水环境整治

2014-01-24 09:16:2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李健帅

  陈晓在婺城区委常委会上强调:落实“河长”责任制推进水环境整治

  1月23日下午,婺城区委书记陈晓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领导王健、傅显明、贾献成、何海彬、朱利群、邵永华、吕贤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菲菲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婺城区乡镇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婺城区乡镇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婺城区乡镇(街道)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工作目标为:到2014年底,金华江流域婺城段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下降20%、5%以上,全区流域整体水质基本消除劣V类,消灭黑臭支流,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到2015年底全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在75%以上,出境断面III类达标率高于80%,流域生态良性循环;到2016年底全区流域基本达到III类水质。

  会议指出,实行“河长制”,让各级行政官员担任“河长”,是今年浙江针对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出的一大举措。通过实施这项举措,将治水任务层层落实、层层分解,把责任具体到每一个河流的断面。从今年起,“河长制”还将实行分级考核,对河长工作实施情况予以考核管理,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奖优罚劣。根据我区流域分布及水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共设26个乡镇(街道)交接断面。

  陈晓强调,“五水共治”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是推进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相关措施,坚定目标,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做好当前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围绕下一步的工作,陈晓要求,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河长”要切实担负领导职责,对辖区内河流实施分段细化管理,主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二要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各“河长”及其辖区内水质管理目标、管理职责、考核结果等定期向社会公布。三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要深化责任,建立健全水质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四要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实施水环境问题督查督办制度,对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集中曝光,责令限期整改。五要严格考核,力求实效。将各河段水质管理目标、任务纳入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对“河长”责任制执行情况实施年度考核。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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