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艾艾”通过网络咨询平台反映:“去年11月,我通过网上自助处理服务缴纳了车辆交通违法罚款,没有扣分。昨天,我又通过网上自助处理服务缴纳了罚款。奇怪的是,这一次我的驾驶证被扣分了。明明两个违法行为一样,怎么这次要扣分了呢?”
相关答复:金华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工作人员就此解释,对按规定应当记分的交通违法实行记分是根据2013年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五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这一规定执行的。
另外,今年1月31日零时,金华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网上自助处理服务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前,车主通过该系统缴纳罚款不扣分;升级后,车主通过该系统缴纳罚款按规定自动扣分。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