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两个中小型水库,现在已经承包给养殖户了。按照‘五水共治’的要求,要清水养鱼。怎么做才能达到清水养鱼?”3月14日上午,长山乡石门村村主任倪善春走进婺城区人民法院驻长山乡的王莺法官工作室咨询有关清水养鱼的法律问题。
3月14日是“王莺法官工作室”兼“五水共治”巡回法庭挂牌成立后的首个工作日。王莺法官早早来到工作室准备接受群众咨询。面对倪善春的疑问,王莺法官仔细做好记录,并给出详细答复。解除心中疑虑后,倪善春满意地说:“咨询后,我对清水养鱼的法律法规更加清楚了,心里更有底了。以后我村会在保护好环境的前提下,指导农户把鱼养好,实现生态和经济双丰收。”
作为全省首个“五水共治”巡回法庭,其设立的背景是:今年区“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白龙桥镇人大主席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当前“五水共治”活动中,政府要求清水养鱼,禁止投肥养鱼,承包户因受损失要求赔偿等纠纷不断出现。镇政府希望法院提供法律帮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该讨论话题引起了婺城区法院的高度重视。随后,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调研小组。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在长山乡设立了法官工作室和巡回法庭。
据了解,长山乡有大大小小水库109座,养殖业是该乡支柱产业。“五水共治”巡回法庭的进驻,让长山乡政府在推进‘五水共治’过程中更有底气、更有信心。目前,在婺城区法院的支持下,长山乡已成功调解1起有关“五水共治”的矛盾纠纷。
“巡回法庭设在这里,不仅是针对长山乡的,它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哪里有案子,我们就把法庭搬到哪里去开庭。在婺城区范围内,只要是涉及‘五水共治’方面的矛盾纠纷,都可以由‘五水共治’巡回法庭来审理。”王莺法官说,这也是婺城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司法工作延伸到最基层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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