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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全面启动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014-04-09 08:58:4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陈婷 通讯员 应红

  四大变化助农购机

  2014年,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婺城区实施以来步入的第十一个年头。十年来,全区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促进了这项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落实。那么今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又有哪些新变化?农民购机补贴又该如何补?

  昨日,记者从婺城区农机总站获悉,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4〕7号)已出台,今年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正式启动实施。据了解,《意见》明确了省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原则及资金安排、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等相关工作要求。

  今年,婺城区将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为目标,以“优结构、提质量、助转型、促增收”为主线,继续完善“全价购机、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法,大力发展粮油及十大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2014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较往年相比主要有四大变化:

  扩大对象。规定补贴对象范围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农业法》关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定义,在补贴资金充裕情况下,将从事种养殖业的农业企业、粮食收储企业以及整建制“农转非”但仍有承包地的“居民”列为补贴对象。

  调整范围。一是重点保证粮食生产以及畜牧业、茶叶产业发展所需机械设备,其中粮食类机械7大类12小类95品目、畜牧类(含废弃物处理)机械2大类4小类17品目,茶叶类机械4大类5小类11品目。二是设施大棚作为省自选品目整体列入补贴范围,并继续实行项目化管理。三是新增渔船用的北斗船载用户终端、割灌机等设施设备,取消机动喷雾器、稻麦脱粒机等购置数量少、技术含量低的机械。今年补贴机械共12大类35小类95品目,较去年增加1大类(农田基本建设机械)、4小类和17品目,减少2个品目。

  提高标准。一是设施大棚对粮油、蔬菜产业倾斜,按去年最高标准进行补贴。二是由农业部统一确定的通用类、非通用类产品补贴标准,均按农业部确定的补贴额上限进行补贴。三是提高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中央补贴资金总额度。四是针对烘干机中央补贴标准下降较多的情况,适当提高省级累加补贴额度。如批处理能力10吨的烘干机中央补贴资金由去年的4.5万/台降为3.6万元/台,省级累加补贴则相应增加0.9万元/台,保持补贴总额6.5万元/台。

  简化程序。一是改申请购买机械为申请补贴资金,即农民由原来先申请购买,购机后再申请补贴资金,改为购机后凭相关手续直接申请补贴资金,减少操作程序。二是按“就近办理”原则,除了购置须登记注册、现场安装和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应到区农机管理总站提出申请,其他机具购机户可在所在镇乡(街道)申请结算补贴资金,进一步方便农户购机。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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