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4]4号)要求,结合防治“小金库”和反对“四风”长效机制建设,区财政局将对部分单位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单位
婺城区白龙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婺城区罗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婺城区雅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婺城区琅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婺城区经济特产站、婺城区假日活动中心等6家单位。
三、检查内容
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时段以2013年度为主,必要时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
四、检查时间
2014年5月份开始,9月底前结束。
联系电话:8236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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