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要闻

婺城区出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新政策

2014-05-08 08:50:5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姜景芳

  标准一:从300元提高到500元

  标准二:从100元提高到300元

  昨天上午,婺城区召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动员会,动员部署全区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培训班同时开班。婺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朱利群参加会议并讲话,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长曹斌一同参加。

  今年,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台新政策,其中,缴费标准一,个人缴费从300元提高到500元;缴费标准二,个人缴费从100元提高到300元。同时,财政补助也有大幅提升,而且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购买条件等,都有相应变化。为了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尽快了解新政策,确保6月20日前全面完成保费征缴工作,婺城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召开了此次动员会并开设业务培训班。

  朱利群在讲话中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持续深入推进新医改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快“两富”现代化婺城建设的保障基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通过深入细致抓宣传、登门入户抓征缴、严肃纪律抓监管,确保各乡镇(街道)如期完成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征缴工作,并实现参保率95%以上的目标;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各乡镇(街道)、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到位,积极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督查指导,全面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确保广大参保人员正常享受新一年医保待遇。

  当天,区人力社保局还就近年来婺城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情况作了汇报。同时安排相关人员展开了为期三天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培训。

责任编辑:吴晗晓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