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新狮司法所了解到,家住道院塘的管某和妻子一起来到司法所,与司法所的干部们一起聊家常,大家一起说说笑笑,很是开心。
据了解,管某原属于司法所矫正人员,在矫正期内,经常与老婆吵架,甚至进行家庭暴力,屡次要闹离婚,司法所了解到情况后,与道院塘的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进行思想帮教,找到问题症结,双方对婚姻的忠诚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双方长久存在的矛盾,鼓励双方要相互支持,相互信任,2011年管某矫正期满,到现在为止,夫妻之间都很和气。
近年来,新狮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在基层,核心在规范、关键在落实”的要求,建立了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共同组成的三级矫正工作体系。根据这一要求,街道成立了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落实街道司法所、联村干部、村(社区)工作站的矫正工作职责,形成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抓、司法所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社区矫正组织工作体系。
新狮司法所现已建立起司法虚拟专网和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为矫正人员划定电子围墙,将矫正人员100%纳入手机区域监管,安装了“面纹+指纹”考勤机,确保了矫正人员的日常报到、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制度的落实,为避免人情因素干扰创造条件,实现了对矫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司法所还在工作中加大对违规人员的处罚力度,仅今年1—8月,街道就警告处分了13人次,有效提高了矫正人员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自觉性。
新狮司法所利用每月5日开展集中学习的机会,加强矫正人员对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同时也利用时机,及时了解矫正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及家庭等情况,做好对其的思想帮教、困难帮扶的工作。近几年来,新狮司法所只要了解到矫正人员有困难,都会及时进行帮扶。家住浙师大犯职务侵占罪的金某,判缓刑四年,金某已经三十多岁,体弱多病,一直没有结婚,父亲早早离世,仅靠母亲的退休金过活,生活很艰苦,司法所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经常买些食品到他家去看望他,对他进行心理和思想上的帮扶,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平时司法所开展公益劳动,考虑到他行动不便,都额外照顾,只是安排到他做一些拔草、扫地等比较轻便的活,四年后他顺利结束矫正。
自2009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街道司法所已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22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87名。至今年八月底,在矫人员35名,其中缓刑27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社区矫正人员中,城镇户口19人,农村户口16人,其中男性30名,女性5名,18—45岁的20名,46—60岁的13名,61岁以上2名。所有矫正人员在街道司法所矫正期内,都认真接受矫正,如期解除矫正。
由于在矫人员人数众多,鉴于司法所人员中专职较少,兼职较多的具体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司法所将会借助蒋堂经验,将联村干部纳入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并已率先在每个村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司法所与联村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站签订责任书,发放工作手册,确定每月走访制,要求联村干部与所在村(社区)的矫正人员定期进行走访、谈话,并且每月将矫正人员最新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记录在册,由矫正人员签字后交由司法所统一管理。司法所自加压力,按照超过矫正人员两倍的比例,配备了87名志愿者,将矫正人员管理纳入社区矫正工作站、联村干部、司法所三层管理体制中,确保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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