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和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公民、法人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各级行政机关也日益重视依法办事,在城市管理中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在促进城市规划实施,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转,维护城市容貌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城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城市的主力军,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已成为阻碍队伍健康发展,影响依法行政的“绊脚石”。正视这些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对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加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
(1)随着形势的发展,观念的深化,各类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特别是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和城市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一家或两家职能部门来解决常常显得“力不从心”,管理与执法分离后,更需有一个权威的综合协调机构,为此我市已成立城市管理协调小组。这个工作机构应尽快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2)划定执法界限,形成廉洁、高效、规范的行政执法新制。虽说管理与执法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难以分清相互的职责。但从各自的性质要求入手,两者还是有明显的程序性分工,对这些分工应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职责范围,防止出现新的执法交叉和真空现象。但是职责划分界限总是无止境的,关键是管理和执法双方要相互谅解、相互支持,从工作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宁可交叉覆盖,也不能留有空白。
(3)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构。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应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执法部门以面上为主,管理部门以地下管线,设施结构及设施使用为重点,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2.强化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执法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调查取证制度,公开制度,公正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辩论制度,审查决定制度,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城管执法机关要确定一套具体且有操作性的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如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应该遵循的实施步骤:表明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笔录,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处罚决定书,备案。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的制度,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必须的经费,并坚决执行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关于罚款,没收财物和收费的决定机关与其收缴机构分开的制度,做到所有的罚没收入和收费机构分开的制度,做到所有的罚没收入和收费都由专门金融机构负责收缴,金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2)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尤其是充分发挥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在监督行政执法主体的重要作用,严禁收缴一条龙,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做到领导政绩与罚款额度彻底脱钩,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
(3)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明确城管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的依照公务员制度,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
4.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自由裁量权的关系,坚持合理性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2)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进入执法伍队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
(3)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要坚持纠正在执法中吃、拿、卡、要等有损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加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开通纠风专线,实行流动纠风检查与新闻媒体联办行业纠风专栏,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行业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违法案例要进行通报,公开处理,以严肃城管执法纪律。
(作者系新狮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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