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基[2011]18)精神,近日,婺城区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341个(包括金西3个镇)集体经济薄弱村获得省级财政经费扶持。根据《省级财政扶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省级财政补助经费专门用于村级组织运转日常支出,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支出和发放村干部报酬。为确保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村,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印发《关于拨付2012-2013年度省级财政扶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通知》(婺财农[2014]112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将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发放到村,并将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列入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届时婺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林局等有关部门将对资金管理、发放、到位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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