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区作风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根据婺区委办【2008】26号和婺区纪【2014】19号文件精神,在全区开展了2014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365便民服务中心、群众满意机关部门”创建活动。
近期,对申报的单位进行了综合评估,拟确定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中派出所、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婺城管理部等3家单位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反映意见,请及时和区纠风办联系。联系电话:0579-82487052。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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