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市区二环内(主要包括5个村(社区):洞溪、怡村、三联、高桥、金奥社区)今年只允许除2015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3月5日(正月十五)三天时间开禁燃放部分品种烟花爆竹,以下地点或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镇机关、各管理处、驻镇各部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
2.3家文物保护单位(洞山塔、马海庙、叶式宗祠)、3个文物保护点;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4.军事设施所在地;
5.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60家医疗机构、34所幼儿园、7所中小学校、1所敬老院;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9.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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