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婺城区扶贫重点村道路及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资金计划表(中央财政项目)注:最终项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的总投资的40%左右的比例分配。
2014年婺城区扶重点村道路及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资金计划表(省级财政项目)注:最终项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的总投资的40%-80%的比例分配。
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扶贫办〔2014〕17号)、《关于下达2014年度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浙扶贫办〔2014〕1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和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4〕271号)和《婺城区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婺扶贫办〔2008〕13号)文件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规范管理暨阳光监管的实施意见》(婺扶贫办〔2012〕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拟上报的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项目及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内容(拟贴息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表《2014年婺城区扶重点村道路及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资金计划表(省级财政项目)》和《2014年婺城区扶贫重点村道路及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补助资金计划表(中央财政项目)》
二、公示期限:2015年1月29日至2月4日(7天)
三、举报投诉电话:82307365
特此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扶贫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