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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发改局、塔石乡积极落实“禁限燃”

2015-02-16 08:56:5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张苑 通讯员 吴果

  日前,婺城区发改局迅速响应市、区政府关于2015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号召,统筹安排,主动对接,已对禁限燃的宣传、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做好全面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禁限燃工作落实。

  据了解,本次禁限燃工作中,区发改局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分工协作,局干部带头做好执行工作。区发改局已与乾西乡有关负责人做好工作对接,除规定的2月18日、2月19日、3月5日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区发改局有关工作人员将在春节其他时间做好包干区所在村的劝导、督查工作。区发改局特别将2月4日(立春)作为重点日,发改局工作人员将与村联防队一起分组开展路面宣传、劝导工作,坚决制止燃放烟花爆竹事情发生。此外,区发改局把“禁限燃”行动作为节假日春节值班重点工作,制定了春节期间禁限燃工作值班安排表,保证禁限燃工作到位。

  本报讯(记者周江徽通讯员胡珊)春节临近,塔石乡广泛宣传,加强领导,加大防火经费投入,切实落实领导划片包干责任制和五严禁二管一落实制度,并呼吁全乡百姓能够采取电子鞭炮这种即环保又安全的庆祝方式,做到“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文明和谐家园”。

  据了解,塔石乡森林面积15.7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84%,为此,塔石乡始终绷紧“隐患险于明火,抢险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根安全弦。今年,该乡在坚持原先做法不松懈的基础上,又加大力度在“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上做好宣传,在所有山林进出口设立禁燃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通过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另外,发放《浙江省公益林护林员巡山记录本》,要求每位护林员每天巡逻后做好记录。

责任编辑: 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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