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婺城建设的决定》已审议通过,全面深化法治婺城建设关键是建设法治“一府两院”,核心是规范行政、司法权力,依法管好公权,依法管好公职人员,确保党委和政府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具体个案的审判权和检察权,树立司法公信力,目标是实现宪法、法律至上的信仰,转变原有人治思维为法治思维。
行政、司法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利,主要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用等,这些权利通过公职人员的行使会滋生利益,现阶段公职人员利用政府的行政、司法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易发、多发的犯罪就有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有法制观念淡薄、忽视作风建设,同时缺乏自我监督和其它有效监督机制等原因。
建立清正廉明、高效运行的法治政府、法治两院,管好公权的行使,管好党员干部、公职队伍,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机制,使宪法、法律至上深入人心,领导干部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让公务员、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遵纪守法、依法履职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第二要加强政务公开和行政职权程序化、规范化,防范职权滥用。除了权力清单外,还应列出法定职责清单,以防从滥用权利的极端变成多做不如少做甚至不做的另一个极端。第三要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接受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内部监督,严格依法及时有效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第四要建立公务员的个人财产状况公开制度、创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身份公开制度。第五要让审判权和检察权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落实到具体的个案当中,真正建立起司法公正的良好法律环境,从根本上树立起全社会崇尚法律至上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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