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完善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医院领导班子和其他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日前,婺城区卫生局紧抓落实,逐步在全区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建立院务监督委员会,以民主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民主监督促进党群关系和医患关系和谐,以民主监督带动医院健康发展。
院务监督委员会(简称院监会)是医院民主监督组织,由医院职工大会或医院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医院党组织的领导和纪检组织的指导下对院务实施监督,向医院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院监会履行职能应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监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
院监会主要协助医院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代表医院广大职工和医生对医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医院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等民主决策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医务公开情况及其他重要医务管理事项进行监督;主动收集广大医生和患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纪检组织反映本单位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院监会具有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审核权、调查权,也有严格的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履职报告、考核评议、工作台账、申诉求助、保障等工作制度。院监会还要担起各项基本义务。同时,以审核式监督、民主式监督、参与式监督、督查式监督等方式,对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小额修缮项目、经费管理、“三务”公开以及其他医务事项进行监督。
婺城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的院监会还将收集意见建议,定期围绕干部职工和患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对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院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维护医院和干部职工权益等工作确定监督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监督事项组织开展调查、查阅、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形成监督意见。落实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意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监督职能科室办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医生和患者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对监督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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