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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首次启动劳保社保工作网上“年审”

2015-04-08 08:50:5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张苑 通讯员 曹旭明

  4月1日,婺城区全面启动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对有关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审查验证,并首次开通网上申报审验渠道,实现“服务企业零距离”。

  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金华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或有用工行为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组织、基金会(以下称用人单位)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须参加本次“年审”,2014年底之前已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应同时办理社保验证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注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书面审查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4月1日起,有关单位可以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辖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书》,也可登录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hlss.gov.cn)下载,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并准备相关资料,并及时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5月初,市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保验证工作即可通过网上申报审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各单位做出劳动保障信用星级评定,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具书面审查整改意见书,已通过书面审查的企业单位对劳动保障信用定级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监察机构也将对部分用人单位进行实地监察复核,书面审查结果将统一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信用浙江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并在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人力资源市场公布。明年,所有用人单位均须采用网上书面审查渠道。

  有关工作人员强调,用人单位原则上按照住所地或用工行为发生地,分别由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审验。本次集中审验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对拒不接受书面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人力社保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办理年度书面审查的单位,将不再为其出具各项荣誉、资质评审涉及劳动保障事项的认可意见。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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