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正在紧罗密布的对公租房组织测绘、认定、评估、公示等工作,力求安全、顺利、有序落实单位自管房征收工作,为房屋拆除清场创造条件。
据悉,区块共有1200多户公租房,其中铁路公租房占了近一半,涉及610户。目前,二七指挥部加强与铁路的沟通协调,做好铁路和企事业单位自管房产权分割等政策处理,全面展开铁路公租房征收工作,并以此推动剩余600多户公租房的征收进度。
根据《婺城区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关企事业单位自管房征收的补充规定,对符合房改政策的本单位职工承租人可以由权属单位将原承租房屋出售给承租人,征收部门对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在此,各承租人还需注意,在与权属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5日内完成房屋评估,并在评估后10日内凭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搬迁腾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约、腾空的,按单位房产处理。按上述期限完成签约、腾空的,可以享受相关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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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管住宅房屋的认定: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住宅房屋权属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未经登记房屋认定审批表和自管住宅房屋清单,交由征收工作组,便于后期拆迁公司结合前期调查摸底情况核实确认。
单位自管住宅承租户资格认定:企事业单位征收工作组和区块征收工作组将单位提供的承租人名单、地址房号、面积、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或租金、水费、电费收缴等凭证,交由拆迁公司结合前期调查摸底情况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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