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区财政局、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婺城区农林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从4月份开始,历时4个月,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检查的范围包括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以及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整治对象包括区级及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改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整治行动将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的9类问题,包括是否存在利用项目、资金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牟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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