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区政告〔2015〕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生态办发〔2015〕1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金生态办发〔2015〕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婺城区实际,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自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婺城区所有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具体为:
未批先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包含建成并投产的)。
批建不符: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求的。
未验先投:建设项目已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包含未经试生产批准的)。
超期试生产:超过试生产批复时间未按要求申请延期的或经批准试生产时间不得超过1年但已超期仍继续生产的。
二、申报形式
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自查,并主动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申报,申报表格可向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领。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日-5月31日,具体事宜可向婺城区环保分局(电话82398936)咨询。
罗店镇 电话:89107119 乾西乡 电话:82522110
竹马乡 电话:89172245 雅畈镇 电话:89113127
安地镇 电话:82771410 白龙桥镇 电话:82220950
琅琊镇 电话:89105652 蒋堂镇 电话:82710887
长山乡 电话:82731001 沙畈乡 电话:82760002
塔石乡 电话:82700560 岭上乡 电话:82665109
莘畈乡 电话:89113625 箬阳乡 电话:82778365
城东街道电话:89003220 城西街道 电话:82346991
城中街道 电话:82311543 城北街道 电话:89168867
新狮街道 电话:82411611
三、申报要求
请各企事业单位如实填写自查申报表,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并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开展整改。各相关单位自查申报后,环保部门将及时进行检查核实,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告知企业落实整改。逾期未申报或漏报、瞒报的企业,将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通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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