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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宣传之三

2015-05-28 09:19:0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十一、当前邪教的主要活动方式

  1、暗中发展吸收成员,进行秘密勾联,建立地下组织团伙。

  2、组织秘密聚会或组织赴境外参加培训,组织秘密地下“练功”活动。

  3、通过制作、散发反宣品,喷涂、张贴反宣品标语,拨打骚扰电话,利用手机短信和在互联网上发反动信息,在人民币上书写、盖印反动内容等进行宣传煽动。

  4、搜集热点、敏感事件及社会负面消息,编造所谓“受迫害”的“事实”、“证据”,上传境外“法轮功”反动媒体进行反宣破坏活动。

  5、通过开办工厂、商店等以商养教。

  十二、遇到教活动怎么办?

  1、发现邪教宣传品或反宣标语,不信、不传,并报警或报告基层党政组织。

  2、发现有人散发邪教宣传品或进行其他反动宣传煽动活动,应当即制止,并想方设法报警,或直接将其扭送到派出所等。

  3、收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不要继续使用,可到银行进行兑换。

  4、接到宣扬邪教的电话、短信、电子邮件,要直接挂断和删除,并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5、发现有人组织邪教秘密聚会或参与邪教活动,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报告基层党政组织。

  6、当发现亲属朋友误入邪教歧途时,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明劝阻,或积极请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干部进行教育,努力使他们走出邪教。

  7、当有人拉拢自己加入邪教时,要坚定立场,决不上当受骗,同时要严厉指出其行为是违法的,劝其迷途知返,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8、出国出境遇到邪教人员的反动宣传活动时,应态度坚决,做到不理睬、不答复、不参与、不接受、不传播、不上钩。

  十三、国家法律法规对宗教和邪教有哪些规定?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时指出,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布道、传教、散发传单和宗教书刊。《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6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十四、怎样防范抵制邪教

  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认识事物。破除迷信,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技致富、勤劳致富的理念。要正确认识邪教与传统宗教的区别,自觉抵制邪教传播。积极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邪教思想言论不听、不看顾、不传;发现邪教人员从事制作、传播、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及秘密串联聚会等活动时,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什么是“法轮功”?

  “法轮功”是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发展起来的一个邪教组织。其“功法”动作主要来自于中国气功“禅密功”、“九宫八卦功”及泰国舞蹈。教主李洪志自诩是宇宙中最大的“佛”,他用佛教、道教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言辞术语,欺世盗名,盅惑群众,吹嘘“法轮大法”是最高佛法,“可以度一切人”。“法轮功”以《转法轮》等邪教书籍欺骗群众,鼓吹可以“消业”、“圆满”、“上天国”,主张生病不吃药、不就医,酿成了许多人间悲剧。1999年7月,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李洪志逃居国外后,仍通过网络、报纸、电台等方式,煽动指挥境内外“法轮功”分子与政府对抗。“法轮功”还制造所谓“退党、退团、退队”的“三退”闹剧,抛出“九评共产党”系列反动文章,对我党和国家进行恶毒攻击与谩骂。

  什么是“呼喊派”?

  “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教主李常受,因聚会时集体大声重复呼喊“哦,主”、“阿门”、“阿利路亚”等而得名。“呼喊派”宣传品有数十种之多,如《活在灵中》、《国度的操练》、《神的建设》、《灵与生命》、《主就是那灵》、《真理号外》等。“呼喊派”歪曲基督教教义,妄称“基督是我,我是基督”,宣扬“世界末日”,煽动信徒不要耕种,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娶嫁等。“呼喊派”邪教声称有三大敌人,即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共产党、人民政府,宣称要“把教会组织起来,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到底”、“建立常受基督国”等。“呼喊派”竭力在知识分子、学生、干部中发展信徒,经常秘密举办“小子班”、“王子班”、“青年学生培训会”等,行动诡秘,多在夜间。

  什么是“实际神”?

  “实际神”又称为“东方闪电”、“全能神”,以《东方发出的闪电》、《话在肉身的显现》为经典。“实际神”宣扬耶酥已变成肉身,第三次降临人世,以一个东方少女的肉身降临出现等观点。“实际神”有一整套歪理邪说,政治企图明显,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实际神”活动诡秘,采用特务化的活动方式,骨干人员单线联系,异地交流任职,使用化名,聚会地点临时通知,内部有一套暗语,如“大红龙”指“共产党政府”,“小红龙”指公安机关,“车间主任”指“小区带领”,“奶粉”指宣传品等。“实际神”以“传福音”的方式发展成员,不择手段、不计代价,千方百计对成员进行控制。“实际神”组织叫嚣要推翻“大红龙政权”,建立所谓“全能神国度”。

  什么是“观音法门”?

  “观音法门”是由在台湾的英籍华人释清海创立的。“观音法门”没有系统的经典,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其观点大多是释清海根据个人的理解和需要,对其他宗教观点的阐释。释清海自称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酥基督、阿拉真主等。近年来,“观音法门”组织打着“环保”、“素食”的旗号,对一般群众有着较强的欺骗性。“观音法门”组织还在境外办有电视台、电台和网络等,利用现代传播媒体与境内成员联系,散布邪教言论。

责任编辑: 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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