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扶贫办〔2014〕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度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扶贫办〔2014〕3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规范管理暨阳光监管的实施意见》(婺扶贫办〔2012〕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沙畈乡青草村饮用水改造等12个项目拟分配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内容(拟补助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表《2015年婺城区扶贫重点村道路及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二、公示期限:201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7天)
三、举报投诉电话:82307365
特此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扶贫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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