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的保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区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死亡人数、事故起数、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稳中有降。为婺城平安“十连创”打下了基础。但由于政府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涉及行业多、专业性强,专业知识匮乏,企业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和矛盾已十分突出,导致辖区内仍有相当部分工矿商贸企业存在失管、漏管现象,安全隐患多,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如何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婺城区安全生产实际,就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控能力谈几点看法:
一、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主要形式和对象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是政府推动行业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政府鼓励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政府对购买安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或资金补助,采取安全标准化咨询、专家现场服务、企业托管等多种模式,政府、中介、企业以安全社会服务的形式共同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通过发挥市场在安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安全政策引导作用,推动社会安全技术服务力量参与支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应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专家参与、企业自主”原则,推动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事故防范控制能力。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是指由政府出资,以公开招标、合同约定等形式委托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为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证、宣传培训等服务。
二是企业委托服务模式:是指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安全管理和改善安全条件,弥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企业按照市场竞争选择机制与安全专业服务机构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核准的业务和职责范围内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偿服务。
三是安全生产协作互助模式(简称安全生产协作组):是指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生产工艺危险程度等情况,同一区域的企业或某一产业的企业,组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单元或协作组,并由成员企业派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门小组,利用各企业技术力量的集聚优势,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以及企业自查、组内互查、组间互查等活动,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
四是其他安全管理模式:如行业协会自治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优势和自律作用,以及行业中领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传、帮、带”作用,指导、引领会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互帮、互学、互查以及培训等活动,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等。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职业病危害较重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出租厂房、大型市场等涉及多租赁户的主体或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被列为政府挂牌督办的单位;安全生产涉及主体多、监管职能交叉,近年来发生事故几率高、伤亡损失较大的领域。根据辖区经济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安全生产社会化重点服务对象。
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和保障
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中要加大宣传、执法、考核、激励力度,制定多项组织和保障措施,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纵深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首先,区政府要出台“关于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我区白龙桥镇工业经济较为发达、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可以先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工作。即由依法设立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成熟后,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其次,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监管需求,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服务的适用范围、类别和内容,明确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和专家聘任资格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第三,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督办、约谈通报、专家费用保障等配套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落实相关方面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安监站和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要加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规范条令宣贯力度,2015年重点面向企业宣传新安法的十大亮点、处罚力度、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促使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员工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并提升安全意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落实政府、企业、中介相关方在安全社会化服务中的职责和权利;要加强与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机构的协调沟通,研究制定适合本区实际的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关机构及专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从事安全生产服务活动,保障所提供的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检查、认证、检测等结果负责。企业要根据所聘用社会服务机构或专家提出的建议要求,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改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三)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服务内容。要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长效机制作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契入点,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规范、持续、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程序,促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
(四)加大考核激励,提升服务能力。要在政府、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加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考核比重,明确规定对未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同时进行媒体曝光和列入不守信誉企业黑名单。同时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加大对成效显著的企业的考核激励力度,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康、持续推进。在积极引进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同时,加大当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扶持力度,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教学资源,做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保障安全服务产业的人才需求,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作者系婺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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