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纪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区纪委专门发出通知,部署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坚决防止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区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区、乡两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专项检查,以及在酒店、超市、商场和月饼定制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销售高价月饼、定制豪华包装礼品等“四风”“隐身衣”问题和背后腐败问题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有关纪律规定情况。重点是“12个严禁”落实情况: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检查内容还包括“四风”“隐身衣”情况。主要包括:将公款购买节礼支出转嫁成住宿费、会务费、会议费、餐饮费、服务费、办公用品或劳保用品支出等情况;豪华月饼“套餐”和奢华包装情况;月饼私人定制,如定制月饼卡券,定制月饼包装,定制礼品“套餐”金额、搭配方案以及“消费”方式等情况;高档高价烟酒打着“定制”“专版”“特供”回暖销售情况;“豪华蟹”“天价蟹”从实体店走上互联网或用礼券礼卡销售情况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不定期、多频次地组织全方位明查暗访;要坚决贯彻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整治“四风”顽疾;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追究“两个责任”,对典型案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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