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婺城区政府组织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指挥部、区行政执法分局、公证处等相关部门,对位于二号区块凤凰山路金建台219号305室的被征收房屋依法实施强制腾空和拆除。这是继9月21日司法强制执行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实施的第二例强制执行。
据了解,被强制执行的房屋户主因工作单位在杭州,平时全家都在杭州居住生活,很少回金华。前期,区块工作人员与户主进行了长期联系沟通,并多次到杭州上门做工作,但其都采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上门不开、回金不见等回避态度,由于对征收补偿政策不满意,至今未完成签约。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婺城区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规定,今年4月16日,婺城区政府向户主送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10月10日,依法送达了催告通知,但其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前期工作和司法程序到位的基础上,依法对该处房屋实施强制腾空和拆除。据统计,当天拆除凤凰山路金建台219号305室及其所在的1幢4单元住宅楼共计2500平方米,。
据悉,目前二七区块累计签约私房4830户,签约率达99.06%,共拆除房屋面积33万平方米。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