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科技创新券助企业创新创业
根据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区于2015年8月启动科技创新券推广工作,全年共发放创新券51.19万元,实际使用51.19万元,使用率100%。
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过程中使用共享资源,接受检验检测、科技创新、标准服务、工业设计等创新研发服务。有了它,中小微科技企业和创业者可方便地到省内700多家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使用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购买技术服务,从而大幅降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成本。
创新券的推广应用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实行无纸化电子审核流程操作,不得转让、买卖、赠送和兑换现金,不重复使用,并在有效期内分批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凡在婺城区本级范围内注册并纳税,财务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各级各类科技型企业和创业者,均可申请使用创新券。申领前,企业需先注册账号,并在云服务平台上进行企业资格认证。通过资格认定的企业,可以在云服务平台上申请创新券额度。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额度的电子创新券,同时可在云服务平台上预约相关载体的服务。
2015年7月份以来,根据《金华市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区科技局制定了《婺城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以推广创新券及创新方法。8月,为了进一步带动大众创新创业热潮,激发企业活力,科技局组织开展了创新券宣讲及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培训会,全区近100家企业,共106人参训。会上,工作人员通过PPT及步骤演示等方式为参训企业演示创新券的申领流程,逐步逐项指导企业如何完成创新券的申领。之后,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功申领了市(区)首笔创新券,该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表示有了创新券,他们搞研发创新的劲头更足了。
为确保创新券支付准确合理,区科技局确定专人负责创新圈的申请、发放、审核、兑现等日常工作,并联合财政局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创新券的审核、使用、兑现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创新券用到实处、发挥实效。婺城区科技局还创新性地借用中介力量,委托有资质的、规范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对申请企业的操作手把手辅导,并上门面对面宣传和提供服务,受到了企业的欢迎,也让婺城区的创新券工作更有成效,真正做到为企业服务。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