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婺城区残联召集全区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三项补贴制度培训,学习相关政策,部署下步工作。
今年,在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工程的实施意见》指导下,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浙江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三项补贴制度)等政策文件,为残疾人带来了更多利好政策。
据悉,三项补贴制度在原有小康工程惠残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受益人群,主要体现在: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取消原有的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一级、二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需要长期照顾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实施护理补贴,取消原有的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三是残疾人康复补贴,将受益人群从0~6周岁扩展至0~18周岁,明确“对7~18周岁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养护服务”。
三项补贴制度是全省历史上惠残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的政策,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将在原有小康工程的基础上惠及全区5500多名残疾人,约占全区现有持证残疾人的66.2%。下一步,区残联将在抓好三项补贴制度培训基础上,利用报纸、网站、云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联合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加快制定落实切合我区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