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多人联名和个人提出的建议意见196件,按照代表建议办理规定,将召开交办会分别交由区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全部办理工作要求在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为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办委对重点建议实行分工督办的制度,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12件建议为2016年重点建议,为进一步推进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意见,制定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及时跟踪了解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要把重点建议的督办与人大常委会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适时组织代表围绕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视察、听取专题汇报,督促建议更好的办理和落实。
二、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与重点建议领衔代表联系,听取代表意见,积极支持代表开展视察督办、约见督办等活动,努力提高重点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
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是建议办理的直接督办和责任机构,要采取长效监督措施,全面了解办理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对代表反馈的不满意件,要督促区政府和承办部门进行再办理。并配合区府办做好2016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和评比工作。
四、坚持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区人大常委会要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主任会议适时听取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督办重点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开展办理情况二次评价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及时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五、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区人大常委会各办委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对重点建议办理要进行跟踪报道。
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方式。今年确定的12件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是按照“事关大局、贴近民生、能够解决、撰写规范”的标准挑选的,希望各领办领导、主办单位及督办领导、督办工委,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组织力量,认真调研,努力解决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为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督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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