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狮街道司法所收到一封来自社区服刑人员刘某的感谢信,信中表达了对婺城区司法局济困扶贫的感激之情。
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因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在婺城区新狮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刘某因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其妻子每月2000元左右的打工收入,一子一女均在上学,生活困难。
新狮街道司法所通过对刘某走访谈话了解了其家庭生活状况后,将情况向婺城区司法局进行了汇报。为缓解其家庭困难,鼓励其积极改造,司法局根据刘某的实际情况和矫正表现,为刘某家里送去了2000元司法救助资金。司法局工作人员还耐心询问刘某的生活工作情况,勉励刘某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改正恶习,为重新融入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而努力。刘某深受感动,表示绝不辜负司法局领导的期望,认真对待社区矫正,争取按时解矫,早日回归社会。为了表达谢意,第二天刘某即送来了感谢信,表达了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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